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院党委的要求,制定党委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协助院党委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考察、配备、使用、考核等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与考察等。
三、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
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理想、宗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对基层党组织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给予指导帮助和监督检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
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中党员发展工作。
六、依照党管人才原则, 做好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工作。依托各级各类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人才的遴选、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系列专业职务评定工作及政工系列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层干部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搞好入党前的党校集中培训。
九、做好来信来访、外调接待、有关档案的立卷归档等日常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